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

第七百七十六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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