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七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六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七章 承揽合同第七百七十六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