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二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六章 保理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条

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

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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