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三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第七百五十三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让、抵押、质押、投资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