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三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