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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