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五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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