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七百一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四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第七百一十四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