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八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