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三章 保证合同 /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百八十四条

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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