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