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七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七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