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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