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五十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三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六百五十三条因自然灾害等原因断电,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抢修;未及时抢修,造成用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