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六百零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九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九章 买卖合同第六百零九条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