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零一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零一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限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限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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