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七十九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