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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