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七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八章 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