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五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七十五条

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债务的,债权债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但是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拒绝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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