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第五百六十四条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时效状态
- 现行有效
独立法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七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