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四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五百五十四条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是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