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六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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