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四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