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一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第五百一十四条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