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五百零三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三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第五百零三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接受相对人履行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