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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