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八条

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

(一)要约被拒绝;

(二)要约被依法撤销;

(三)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四)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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