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七十五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五条第三编 合 同 /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第四百七十五条要约可以撤回。要约的撤回适用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