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九章 留 置 权

第四百五十条

留置财产为可分物的,留置财产的价值应当相当于债务的金额。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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