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四百二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四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七章 抵 押 权 / 第二节 最高额抵押权第四百二十四条最高额抵押权除适用本节规定外,适用本章第一节的有关规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