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一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七章 抵 押 权 /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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