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二章 自 然 人 /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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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全文及法律依据-McLoo 法律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