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一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五章 地 役 权

第三百八十一条

地役权不得单独抵押。土地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抵押的,在实现抵押权时,地役权一并转让。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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