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五章 地 役 权

第三百七十四条

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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