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四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权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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