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三百六十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二章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百六十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登记机构应当收回权属证书。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