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二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四十二条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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