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三百三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八条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