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八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八条

承包地被征收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获得相应补偿。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