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三百三十七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七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三百三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承包地。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