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百三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

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实行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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