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二十三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十章 一般规定

第三百二十三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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