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三百一十八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八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三百一十八条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