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三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是,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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