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三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三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不得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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