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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