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第二编 物 权 / 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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