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二百七十一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六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二百七十一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