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二百五十四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第二编 物 权 /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第二百五十四条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和油气管道等基础设施,依照法律规定为国家所有的,属于国家所有。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