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五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五条

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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