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一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八十一条

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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