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第一编 总 则 / 第七章 代 理 / 第二节 委托代理

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制定机关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时效状态
现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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