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百六十六条独立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编 总 则 / 第七章 代 理 / 第二节 委托代理第一百六十六条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时效状态现行有效查看整部法律及官方来源 →